业务描述
整理具体产品、用途和服务内容。
商标分类共45类:第1–34类是商品,第35–45类是服务。选类应按产品的功能用途、原料或服务内容判断,再核对具体项目和类似群,不能用类别清单代替注册材料。
整理具体产品、用途和服务内容。
对照当前分类及具体项目名称。
区分相近商品与不同功能用途。
具体商品服务与类别边界
商品服务、功能用途和具体项目需要一起核对。
列出具体商品或服务,而非只写行业大词。
比较相近产品的不同用途,识别可能的类别边界。
按当前版本核对具体名称,保留最终清单。
按真实经营内容逐项确认,不能以类别编号代替具体范围。
按最终图样、类别和申报项目确认实际费用。
按适用类别与申报条件核对现行标准。
明确业务分析和项目名称核对的工作范围。
确需其他类别时单独确认范围与费用。
说明产品名称、功能用途及具体服务。
核对当前类别标题、注释和项目。
按实际内容整理可接受的候选项目。
比较相近商品服务及特殊用途。
保存最终清单,结合图样与主体确认。
适用版本以提交时施行的分类和申报要求为准。
列出实际商品服务,不只填写行业名称。
说明产品功能和特殊用途,避免仅用宣传名。
准备图示或文字说明,支持类别核对。
整理已有核定项目和拟增加的业务。
同一产品名称可能因用途不同需要进一步核对。
从真实商品服务出发,减少范围含糊。
区分相近名称和不同功能用途。
保留确定的项目,方便与申请记录对照。
商标分类共45类:第1–34类是商品,第35–45类是服务。选类应按产品的功能用途、原料或服务内容判断,再核对具体项目和类似群,不能用类别清单代替注册材料。
还需核对具体商品服务项目,类别标题不等于覆盖所有业务。
先补充功能用途说明,再按当前申报规则核对可接受名称。
应结合具体功能用途判断,不能仅凭销售名称推断。
需要对照已有核定项目,评估新增内容是否在范围内。
查询近似风险,明确申请类别,合理规划注册方案